警方昨日在遊行前稱,撿獲一支半自動手槍及105發子彈,行動中拘捕11名男女,並形容今次是警方於連月示威遊行事件中首次撿獲真槍。警方今日在記者會上進一步解釋,昨日撿獲的子彈是「中空彈」,又質疑「暴徒」或有心冒充警察裝備及插贓嫁禍,手段「非常卑鄙無恥」。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,昨日清晨根據線報,於全港多區拘捕11人,撿獲一支組裝槍及過百發子彈,數把利器及避彈衣等,相信他們與警署汽油彈襲擊案有關。
郭嘉銓稱撿獲的過百發子彈是「中空彈」,若用該組裝槍械發射是十分危險。他指若「狂徒」沒有被捕,而成功混入昨日的遊行內,可以進行襲擊並造成災難性後果。他又指暴徒是刻意使用與警方類似的「中空彈」,不排除是有心冒充警察裝備及插贓嫁禍,「這些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,是非常卑鄙無恥」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補充指,手槍、子彈以避彈衣是真的,而檢獲的胡椒噴劑及伸縮警棍和警方使用的類型相類似。
昨日警方在遊行前記者,稱昨早在多區搜獲武器,其中包括在天后砲台山道一個單位撿獲一支9mm半自動手槍、5個彈盒,其中3個上滿子彈,及105發子彈。李桂華表示,這是警方於連月示威遊行事件中,首次撿獲真槍,警方呼籲參與遊行的市民應留意周圍情況,如發現危險應立即離開,到安全地方暫避及報警。
被屈藏槍的市民可以用以下幾個方法抗辯;
1. 所有警槍都會有獨有編號的, 可以要求警方提供內部存檔的槍械編號與該枝手槍上的編號做對比; 另外也可以用該枝手槍的編號向生產商查詢, 便知道該枝手槍是否賣了給香港警方.
2. 由於魔警想屈市民該手槍是用來射擊魔警, 但為了保護魔警本身 & 防止手槍走火, 魔警事前會把該枝手槍的撞針拆除, 因此果枝槍是不能發射的, 辯方可以請軍火專家證明該枝手槍沒有撞針.
3. 辯方可以要求警方監證科提供手槍上找到的指紋, 如果被屈人士在狗屋內被迫用手掂過枝槍必須事前向律師detail 報告及講出該幾名魔警的身份/編號/樣貌/身高/聲線 etc. 千萬不要在法庭上用 「唔係好記得/唔清楚 & 而而哦哦」 這會讓法官有籍口不信任被屈市民.
就算這只是魔警自編自導的一場戲, 以上三點也可以用來讓魔警自己淆底, 最終不了了之.
可廣傳來讓大家知道如果發生魔警屈市民時怎樣自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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